初中借读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16年09月14日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初中借读办事指南
办理部门 各相关初中校(跨县需经县教科局)
责任处室 教务处(教育股)
法律依据 《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修订)》、《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义务教育阶段)运行使用办法(试行)》
申报条件 因在本地就读无监护条件,需到有监护条件地区就读。
相关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各初中教务处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电话】0834-6366446
材料清单规范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借读地“借读审批表” 提供原件四份(加印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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