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 居民身份证换发 | 
 
           
           | 法律依据 |  |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 申请条件 |  |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 | 
 
           
           | 办理材料 |  |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 | 
 
           
           | 办理地点 |  | 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 
 
           
           | 联系电话 |  | 0834-6365476 | 
 
           
           | 办理时间 |  |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 
 
           
           | 办理时限 |  | 自受理之日起60日以内 | 
 
           
           | 收费标准 |  | 收费标准:20元/证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3]23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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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流程 |  | 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办理地点—采集人像—受理二代身份证—采集指纹 | 
 
           
           | 办理流程 |  |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式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