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创业促就业情况


来源:县人社局 时间:2016年10月26日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促就业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了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扶持优惠政策落实等工作。

  一、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我们采取多渠道安置就业的方式,加大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的深入宣传,积极组织用工企业开展招聘会,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和扶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二是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对其创业咨询和创业能力进行测试评估,帮助高校毕业生全面了解自身创业潜能,增加创业知识储备,减少创业风险。

  三是对登记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扶持优惠政策。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12名高校毕业生,给予了一次性创业补助。

  四是对对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和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纳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范围。

  五是建立了三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见习就业,并给予见习补贴。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就业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当前,城镇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隐性就业、隐性失业现象同时存在。

  (二)大中专毕业生数量增加,就业压力增大。多数大学生就业观念停留在跻身公务员和待遇较高的垄断行业,而受机构编制政策限制,无法增编,大中专毕业生无编进不来,垄断行业等高薪行业劳动力需求有限,致使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待业。长此以往,将造成人才的大量缺乏和流失,影响县的长远发展。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加强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普及,宣传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宣传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营造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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