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申报审查


来源:县教育局 时间:2016年09月14日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申报审查
办理部门 盐源县教科局
责任处室 人事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人社部发【2015】79号、川人社发【2016】22号、凉人社发【2016】32号。
申报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等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备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学教学一线任教。同时具备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表格 相关表册随文件下发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盐源县教科局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80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电话】6367666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此列填写材料名称 此列填写材料具体要求:提供材料原件还是复印件、复印件份数、是否收取复印件及份数、是否查验原件等
学历(学位)证明 提供原件查验,提交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 提供原件查验,提交复印件
普通话等级证 提供原件查验,提交复印件
任职资格证(文件) 提供原件查验,提交复印件
聘任证(文件) 提供原件查验,提交复印件
继续教育合格证 提供原件查验,提交复印件
信息技术培训合格证 提供原件查验,提交复印件
年度考核“优秀”证 提供原件查验,提交复印件
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供原件查验,提交复印件
收费标准
事项名称 代收评审费
事项收费 按照省、州文件规定代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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