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指南


来源: 时间:2016年09月06日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事项名称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指南
办理部门 盐源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责任处室 盐源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法律依据 不涉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6号);《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
事项收费 不收费
申报条件 烦持有本县户口,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户口簿;3、身份证;4、其他民政局要求的材料;
相关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状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办理流程 本人(或监护人)向村委会申请-填写《盐源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申请审批表》-村委会入户调查、评议-第一次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第二次公示-报县民政局审批-第三次公示-发放供养金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盐源县政府街159号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30工作日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电话】0834-6362551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