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 
 
              
              | 办理部门 | 盐源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 
 
              
              | 责任处室 | 失业保险股 | 
 
              
              |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号令)第5、6、7、8条 |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 申报条件 | 1、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以下简称单位和职工),应按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 
 
              
              |  | 2、批准成立证件、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等有效文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 申请材料 | 1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 
 
              
              |  |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 办理流程 | 1.持相关证件直接到县就业局办理 | 
 
              
              |  | 2.经资料审核符合登记条件可在10个工作日内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 受理机关地址 | 盐源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 | 
 
              
              | 法定期限 | 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办公时间 |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2:300--5:30  】、【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 
 
              
              | 联系电话 | 【电话】6363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