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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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88365com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凉委办〔2010〕92号)和《中共盐源县委 288365com关于288365com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盐委发〔2010〕11号),设立288365com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办),为县政府工作部门。288365com办公室挂288365com法制办公室(简称县法制办)、盐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简称县民宗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二)将原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和县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除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全县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和州长公开电话、县长公开电话工作以外的职责划给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三)将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划给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四)将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承担的印章启用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五)增加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及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办理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及各局(委、办)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的值班工作,协助处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负责县长公开电话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负责全县政务督查和政府系统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十一)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全县民生工程工作。

  (十二)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

  (十四)督促落实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五)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县直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

  (十六)承办县政府行政事务所需的后勤保障和接待服务工作。

  (十七)做好日常行政事务工作,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负责协调办公室机关及办公室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九)负责全县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人、华侨在盐源的合法权益;参与办理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和国外慈善组织、国际友人的捐赠及监督管理。

  (二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288365com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和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总值班室)1个行政机构:

  (一)秘书股。

  负责日常文书的处理,负责县政府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校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并承担县政府领导安排的新闻事务的采编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搜集和反馈各种工作情况。承办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股。

  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政府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登记、分办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公文的运转、印制等工作;负责密码电报的分办、传阅、管理;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要、保密、档案、印鉴管理等工作;负责印章启用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日常事务的办理工作。

  (三)后勤股。

  负责政府办有关接待工作,管理县政府机关房产和其它固定资产及政府机关行政事业的经费预算、财务管理,基建计划及实施;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或需要县政府办公室协助的大型会议的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小车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大院、宿舍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县政府招待所的管理。

  (四)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调研和考核评议。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政务信息指导以及全县政务信息采编报送工作。承办省长、州长、县长公开电话工作。

  (五)县政府金融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的监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协助中央驻州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加强资本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全县企业的上市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指导和推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和资产重组。负责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

  (六)公共节能管理办公室。

  指导、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公共节能工作。

  (七)外事侨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并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我县外事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和建议;依法保护全县归侨、侨眷和华人、华侨在我县的合法权益,处理涉侨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开展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利用侨务渠道,开展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负责全县侨情调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华人、华侨、港澳同胞的出入境事宜;负责办理华人华侨和国外慈善组织、国际友人捐赠和接待工作;负责港澳地区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援助我县项目的引进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外事侨务信息,起草外事侨务工作方面的文件。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总值班室)。主要职责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突发事件。编制和修订县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全县应急队伍、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培训、应急演练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全县抗灾救灾工作。建立县人武部、武警中队与地方的应急联动机制。办理县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室工作。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综合股、应急股。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1名。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

  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副科级)1名,监察室主任(股所级)1名。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依法行政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拟订全县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公布;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及清理工作。承办上级人大、政府下发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协调行政机关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听证行为进行指导、监督。承办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申请的审查、上报、考核和指导工作。牵头负责全县行政调解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研究行政执法活动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议,拟定有关配套的文件和答复意见。负责政府法制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和交流,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咨询和培训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股。编制在政府办公室内调节解决,设主任1名(正科级,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副科级)。

  (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四川省民族乡工作暂行规定》、《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凉山州杂散民族工作会议纪要》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协调民族关系,化解民族矛盾,积极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增进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争取项目资金,切实解决散杂民族和小、少民族地区的实际困难,努力促进全县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国家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协调组织好各教派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努力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下设办公室、民族事务股、宗教股。核定行政编制数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三)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并搞好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工作,完成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县直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定政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接受投诉,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单位请求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对涉及2个及其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作好并联审批的协调,对审批项目审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监督和督办,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根据有关部门的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承办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搭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按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和实施现场管理。制定开标、评标活动的现场管理制度;实施现场秩序管理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问题并移交有关监督部门处理。依据法定职权,在规定的行政区域或系统内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投诉举报,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对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票据进行监章、核销,确保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款在政务中心金融窗口缴纳。负责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下设综合股、督查督办股、并联审批股。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盐源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盐源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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