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新农合参保指南 | 
 
              
              | 办理部门 | 盐源县医疗保险局 | 
 
              
              | 责任处室 | 办公室、网络股、财务股 | 
 
              
              | 法律依据 | 文件依据: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盐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盐源县2016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的通知(盐卫计发〔2015〕82号)发文时间:2015年12月23日 | 
 
              
              | 一、人均筹资标准 2017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元/人,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150元,各级财政补助460元/人;具体中央、省、州、县级补助标准另文下发。 |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 申报条件 | 凡户籍在本县的农村居民及常住在本县的外地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均可自愿参加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 申请材料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簿 |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 
 
              
              | 办理流程 | 每年11月至次年2月,农户执《合作医疗证》、《户口簿》在所在村组进行登记、缴费。 | 
 
              
              | 受理形式 | 由户口所在村组受理 | 
 
              
              | 受理机关地址 | 户口所在地村民小组 |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3工作日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 联系电话 | 0834-6362253  0834-6362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