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

事项名称

分户

设定依据

《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

申请条件

符分立户口的

办理材料

书面申请、户口簿

办理地点

各户籍地派出所

联系电话

0834-6365476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

22日

办理流程

持相关材料到辖区派出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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